各教学承担单位,各部门,各老师:
根据《BETVlCTOR手机登录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行政〔2008〕163号)(附件一),2011—2012学年公共选修课(以下简称公选课)申报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公选课申报要求
1、公选课开课教师必须是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,教学效果优秀,责任心强且具有讲师(含)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(含)以上学历(专业技能类公选课的教团队格条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);
2、公选课原则上安排32学时,每周2学时,计2学分。下学期公选课上课时间为02-17周;
3、根据学院实际情况,下学期公选课安排在固定时间授课。具体开课时间为:周一至周四9.10节、周四下午7.8节;
4、公选课每学期申报一次,开设时间为一学期,拟申请的教师安排好时间,慎重提出申请。
5、本次申报公选课请申报教师确定开设课程和开设时间;
6、选课人数限制可根据课程特点、实验条件要求等由任课老师提出建议,一般不得少于40人。
三、公选课申报范围
1、拟申请的教师必须在教务部公布的课程库(见附件二)中选择课程,新开课程须审批通过方能增设;
2、申请开设公选课课程库以外课程的教师,须先填写《BETVlCTOR手机登录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》(见附件三)并上交课程教学大纲(见附件四),教务部依据通识教育精神与培养目标要求,并结合开课条件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方能在网上申报。
四、具体申报流程:(具体操作见教师网上操作手册,附件五)
1、各教学承担单位申请教师从所在单位教学科(或办公室)查取职工号(已申请过的教师的帐号、密码不变),校行政部门老师请到瓯江学院教务部(北校区8-308室)查询;
2、网上申报:登陆http://ojjx.wzu.edu.cn/进入瓯江学院现代教务管理系统->点击“信息维护”-> “全校公选课申请”->填写申请表、保存、打印->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申请教师上交瓯江学院相关部门(具体归属部门详见各部门联系方式),第一次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还须上交申请课程的教学大纲;
各部门联系方式
负责部门 |
相关部门 |
联系人 |
办公
地址 |
联系电话 |
教务部 |
校行政部门、院行政部门、公共体育部、
体育学院、音乐学院 |
王静 |
8-308 |
86680885(668947) |
创业就业办公室 |
创业就业办公室 |
潘莉莉 |
8-206 |
86680783(665025) |
生涯体验中心 |
生涯体验中心 |
李琼 |
8-210 |
86680508(639876) |
商务分院 |
商学院、商务分院 |
陈朝芳 |
4-501 |
86680706(655828) |
法学分院 |
法政学院、法学分院 |
夏小娜 |
4-205 |
86697572(662680) |
人文与外国语分院 |
人文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人文与外国语分院 |
林如意 |
4-302 |
86680716(662552) |
艺术分院 |
美术学院、艺术分院 |
兰景将 |
7-1104 |
86680530(666712) |
理学分院 |
生环学院、化学学院、数学学院、理学分院 |
李将将 |
5-407 |
86697532(668952) |
信息与电子工程分院 |
物电学院、教育学院、信息与电子工程分院 |
曾超华 |
5-207 |
86680732(667066) |
机械与建筑工程分院 |
机电学院、建工学院、机械与建筑工程分院 |
陈若雯 |
5-507 |
86690715(611225) |
3、经教务部审批后,将于网上公布下学期预开设的公选课课程,请被批准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及时填写并更新网上个人简历、教学日历等信息,供员工选课参考。
五、网上申报时间
2011年4月25日-5月10日,公选课开设申请表及教学大纲请各申请教师于5月16日前上交瓯江学院相关部门,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于5月20日前统一上交教务部王静处(北校区8-308室)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本次申报仅面向瓯江学院员工;
2、各教师在系统申报过程中,如需填写面向对象或禁止对象,则只填一个即可,细到年级、系、专业(不需做面向“瓯江学院”的设置)。
3、请公选课申报老师务必在申请表备注里填写课程开设时间。
联系人:王静,联系电话:86680885(8885) 668947
附件一:《BETVlCTOR手机登录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(试行)》
附件二: BETVlCTOR手机登录瓯江学院公选课课程库(更新至2011年4月25日).xls
附件三: BETVlCTOR手机登录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设申请表.doc
附件四: BETVlCTOR手机登录瓯江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学大纲样表.doc
附件五: 教师网上操作手册.doc
瓯江学院教务部
2011年4月2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