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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申报鹿城区2010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03-01    来源:统战部 招生与就业处    作者:    点击次    [点击关闭]

关于申报鹿城区2010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

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了贯彻落实科教兴区战略,更好地推进全区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,进一步促进我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,充分体现优化结构、突出重点、择优支持、公正透明的原则,力求通过科技项目实施,有效地发挥出科技的引领与支撑作用,推进全区经济、社会的全面、协调与可持续发展。经研究,现将组织申报2010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 

鹿城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主要包括科技攻关、中间试验、新产品试制、新技术推广示范、新品种引进等项目,分工业、农业、社会发展三大类。优先支持符合《2010年度鹿城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》中的电子信息、先进制造、新材料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科技项目。支持高新技术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应用技术项目。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与提升传统产业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鹿城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应紧紧依靠科技进步,突出技术创新,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。凡申报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:

1、项目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发展政策及《2010年度鹿城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》等文件要求;

2、具有技术先进,创新性强,市场潜力大的科研项目,能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,有利于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的科技进步;

3、研制或开发(推广)项目完成后能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,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;

4、研制或开发(推广)项目申报企事业单位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,经营机制灵活,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力,具备一定技术、资金、场地、设备等相关条件;

5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要利用科学的理论、方法和手段,阐明某一自然现象、特征和规律;

6、软科学等项目要围绕我区经济、科技、社会发展的热点、难点、重点问题,推进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和管理现代化、规范化。

三、申报办法:

1、鹿城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行常年申报、受理、分期下达(每年计划二期)。第一期申报截止日期4月30日;第二期申报截止日期9月30日。

2、凡申报鹿城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,需填写《温州市鹿城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鹿城公务网www.lucheng.gov.cn或鹿城科技网下载)一式三份,同时附上一式二份的企业概况(附件1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前三年单位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(地税、国税)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;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,简明扼要;

3、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,按要求签名盖章后到企业主管部门签署初审意见,并报电子文档到区科技局邮箱(kjj@lucheng.gov.cn);

4、项目汇报要求:项目评审必须采用ppt汇报。

5、鹿城区科技局地址:牛山蛟凤北路108号(六楼);

6、联系方式: Email:kjj@lucheng.gov.cn

具体项目联系人:

工   业  类 :  陈 岚、 张萍  88623001

农 业 项 目:   陈 瑛   88627159

医 学 类项目:   陈 瑛   88627159

社会发展项目:   杨  千   886091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