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依托单位、各位会员: 根据《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》(浙科金办[2006] 004号)的文件精神,我办修订了《一般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杰出青年团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和《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》,现予公布,请遵照执行。
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
二○○七年二月二十七日